申请心理疏导师执业督导特级认证条件
第一条 申报心理疏导师执业督导特级认证,须符合下列条件:
(一)取得执业督导高级认证;
第二条 申报心理疏导师执业督导特级认证,须符合下列能力和经历要求:
(一)专业知识和能力。具有心理学坚实的理论基础、心理学专业素养;掌握心理学技能、熟练运用心理学技能开展社会心理服务,经验丰富、业绩突出,形成一定的社会心理服务特色。
(二)案例记录督导完成情况。完成社会心理服务工作量,朋辈督导案例,上级督导案例,督导下级案例。
(三)心理疏导经历,在专业社会心理服务机构持续任职。
(四)心理疏导效果。经验丰富,服务质量高,效果好,良好的社会声誉。
(五)科研能力。具有专业研究能力,能够进行社会心理服务标准化研究。
第十二条 申报心理疏导师执业督导特级认证,达到下列工作量,经评委会综合评价,达到心理疏导师执业督导特级水平
(一)执业督导特级
1、完成朋辈督导案例累积162+135+75+10=382个
2、完成上级督导案例累积18+15+15=48个
3、完成督导下级案例累积30+90+50=170个
4、专家现场答辩评审合格